土地使用期限到期怎么办理手续
2024-03-02 02:24
土地使用期限到期怎么办理手续
一、土地使用证续期办理程序
1. 土地使用者应当在土地使用权到期前,持证向国土资源局申请续期。如果该土地使用权人是单位,应在期限届满前提出续期申请,并按约定办理有关手续。如果该土地使用权人是个人,一般在期限届满前提出续期申请,是否准予续期由村委会决定。
2.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经批准准予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3.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虽申请续期但依照前款规定未获批准的,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
二、办理土地使用证续期所需资料
1. 房屋转让连同土地使用权转移,需提交房屋买卖协议、房照、原土地使用证。
2. 房屋连同土地使用权继承,赠与需提交房照、原土地使用证、公证书或书面遗嘱、继承赠与协议。
3. 初始登记:购房合同房屋所有权证书(或契税完税贴花)、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房屋竣工验收资料、取得房产权证。
4. 转移登记:已购住房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原房屋所有权证书附加条件、购房合同、房屋查档证明、购房者的身份证及复印件、房屋完税凭证(契税完税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