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贷款的基本条件
2024-05-12 18:06
公积金贷款基本条件
一、贷款对象
公积金贷款的对象为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包括本市及异地职工、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等。
二、贷款基本条件
1. 借款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有本市户口,且在本市有固定的居住地;
2. 借款人已签订购房合同,且购房合同已在房管部门备案;
3. 借款人及配偶信用良好,具有按时足额还款的能力;
4. 借款人及配偶同意以所购住房设定抵押,并办理相关手续;
5. 符合公积金中心规定的其它条件。
三、贷款额度
公积金贷款额度根据借款人的购房情况、公积金缴存情况、还款能力等方面综合确定。具体的额度计算公式为:借款人月工资总额 借款人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40%-借款人现有贷款月应还款总额]×贷款期限(月)。其中,贷款额度不得超过借款人还款能力的50%,一般最高可贷30万元。
四、贷款期限
公积金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且不超过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如借款人已经退休,贷款期限可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