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房产税分录怎么做
企业房产税计算依据及会计分录
一、企业房产税计算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规定,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以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赁收入为计税依据,向房屋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1. 房产税纳税义务人
凡在我国境内拥有房屋产权的单位和个人都是房产税的纳税义务人。具体包括以下两类:
(1)产权所有人、承典人、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
(2)产权未确定以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
2. 征税范围
房产税的征税范围为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不包括农村)的房屋。
3. 适用税率
房产税的适用税率,包括从价计征和从租计征两种。从价计征的,其计税依据为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30%的损耗价值后的余额;从租计征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具体税率如下:
(1)从价计征的,其计税依据为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30%的损耗价值后的余额,适用税率为1.2%;
(2)从租计征的(即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适用税率为12%。但对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的居民住房,用于居住的,可暂减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
4. 计税依据
(1)从价计征房产税的计税依据是房产的原值。房产原值是指纳税人按照会计制度规定,在账簿“固定资产”科目中记载的房屋的原价。对按照会计制度规定应计入有关房屋原值的地租收入、评估价值等,也一并计入房产原值确定计税依据。
注意:不应包含在计税依据中的项目有:①地下建筑物、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单体为生产的车间、排房、栈、层建筑物原值。②玻璃幕墙。③绿化和其他不能移植的树立物。④烟囱、室外游泳池、水塔等构筑物。⑤住宅小区内的公共配套设施。⑥房屋及不可分割的附属设备(共用的电梯、中央空调出风口设备、管道阀门等)。⑦无租使用其他单位的无租使用部分(出借和出租用房的征收房产税)。⑧与房屋不可分割的各种附属设施及不单独计价的配套设施。⑨自用下脚料。⑩消防水池、防空洞等地下防空设施。?自用农牧业用地和自用的林区苗圃用地。?供热企业与用户签订长期固定供热合同,向用户收取每月固定费用的,其固定资产折旧年限最短不得少于5年。
(2)从租计征房产税的计税依据是房屋的租金收入。注意以下两个问题:①纳税单位和个人无租使用房产管理部门、免税单位及纳税单位的房产,应由使用人代缴房产税;②融资租赁房屋的情况,依租赁合同规定,承租方应为房产税的纳税人,对租赁房屋应按规定征收房产税。计算公式:应纳房产税额=租金收入×12%或1.2%×12个月。
二、企业房产税会计分录
为了正确核算企业应交房产税的情况,会计上应设置“管理费用”、“营业税金及附加”等科目。具体分录如下:
1. 如果企业以货币形式支付房产税,借记“管理费用”、“营业税金及附加”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如果企业以转账方式支付房产税,借记“应交税费——应交房产税”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实际上交时,借记“应交税费——应交房产税”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2. 如果企业享受减免优惠政策的应纳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房产税”科目,贷记“管理费用”、“营业外收入”等科目;实际上交时,借记“应交税费——应交房产税”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