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房产税法规定
2023-12-08 21:21
最新房产税法规定
一、房产税纳税义务人
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规定,房产税以在征税范围内的房屋产权所有人为纳税人。其中:
1. 产权属国家所有的,由经营管理单位纳税;
2. 产权属集体和个人所有的,由集体单位和个人纳税;
3. 产权属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有的,由其在中国设立机构、场所的部门和管理的财产纳税;
4. 产权属我国公民个人所有的包括居住用房、出租房屋以及其他建筑物等,由我国公民个人纳税。
二、征税范围
房产税的征税范围是指开征房产税的地区。房产税暂行条例规定,房产税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征收。
三、应纳税额计算
应纳税额是指纳税人依据房产计税价值或房产租金收入向税务机关计算的应缴纳的税额。前者为定值征税,后者为从租计征。
(一)从价计征的计算
从价计征是按房产的原值减除一定比例后的余值计征,其公式为:应纳税额=应税房产原值×(1-扣除比例)×年税率1.2%
(二)从租计征的计算
从租计征是按房产的租金收入计征,其公式为:应纳税额=租金收入×12%
四、税收减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规定,下列房产免纳房产税:
1. 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
2. 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房产;
3. 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
4. 实行企业化经营、国家不再核定利润的上缴利润的独立核算工业企业所用的房产;
5. 农牧畜业用的房产;
6. 学校及图书馆自用的房产;
7. 民政部门出租的居民住房;
8. 个人非营业用的房产;
9. 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房产。